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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公示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關于招聘 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1-9-28 15:33:01 點擊:1569
根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統稱輔警)招聘工作有關規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委托泰安市泰山聯合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為分局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計劃
計劃招聘輔警53名,其中定向退役軍人10名。具體招聘職位、招聘計劃及學歷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輔警身份性質
輔警是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經費保障列入財政預算,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此次招聘的輔警,文職輔警13人,勤務輔警40人,其中派出所職位22人,分局機關大隊職位31人。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勤務輔警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文職輔警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
(四)學歷:勤務輔警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文職輔警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五)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條件和能力,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身心健康,體貌端莊,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類或政法類高等學校畢業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參加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編造、散布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損害國家聲譽信息的;
4.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有嚴重失信行為的;
9.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10.國家和省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21年9月29日—10月18日(現場確認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泰安市泰山區東岳大街80-2號(盤古天地二號寫字樓六樓602室勞務派遣部)電話:8337027;8295179;18005482678。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者需要先填寫電子版《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按表格填寫要求分別認真填寫;
2.填寫完畢電子版《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后按照報名職位(主題命名格式為:姓名+身份證號+所報職位)發送至指定郵箱:taishanlianhe2021@163.com;
3.郵件發送成功后,先撥打電話8337027,8295179,咨詢郵件填寫是否正確;工作人員確認登記表填寫無誤后,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泰山聯合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確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士兵退役證及經公司工作人員檢查合格后的《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網址www.chsi.com.cn)、個人信用證明(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戶籍地派出所出具);
4.現場工作人員將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并當場簽寫《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有關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通過的,參加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工作主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4)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分別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5)。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測評后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規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
六、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的,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須具備的基本素質,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應聘崗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七、面試
筆試合格的,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問、聽、察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基礎法律知識、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反應、人際溝通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將劃定及格線,低于及格線的不計入綜合成績。
八、綜合成績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綜合成績1年內有效,招聘職位或輔警崗位出現空缺的,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候補體檢(不服從安排、自愿放棄的除外)。
九、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達不到比例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山東省人社廳、衛計委、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進入政治考核程序。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體檢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結論為不宜招聘為輔警造成的崗位缺額,招聘單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政治考核人選。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體檢、政治考核合格的,確定為輔警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輔警崗位工作。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期間進行崗前集中培訓,培訓期滿經考試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工資薪酬2600-33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根據崗位特點和考核情況據實發放,依法為輔警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為輔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統一配發輔警服裝。
十二、有關說明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337027;8295179;18005482678
附件1: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附件2: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
附件4: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附件5: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